金华市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的使用

    自2012年3月1日起,金华市本级和各县(市)的医保人员, 持 “金华市社会保障卡” , 在本院门诊与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
    使用方法、功能和要求与原医疗保险卡相同。
    其他外地医保或农保人员入院后需在3-5天内回当地开转院证或备案,医院按金华医保管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修订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2005年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等三个目录,合理检查、治疗、用药;自费费用需告知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