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公告

金华市第五医院拟采购康复分院 

4号楼标识标牌及室外导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需要,我院康复分院拟采购4号楼标识标牌及室外导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现公开询价,欢迎有一定资质的广告公司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康复分院4号楼标识标牌及室外导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

二、询价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截止时间:520日上午11:00

地点:金华市五一路208号金华市第五医院

联系电话:0579-82368506  13957973402

联系人:楼女士

三、询价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询价时间:2019520日下午2:30-330。逾期我方将不予受理。

2、询价地点:晟元大厦4楼小会议室。

3、标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密封。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1、康复分院4号楼标识标牌及室外导视系统制作安装清单。(详见附件)

2、特别说明:

1)以上数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需要量为准。

2)样品要求:开标时必须提供4号楼第1项“150*300mm”科室门牌材料及成品各一块供询价使用。样品提交时间:2019520日下午2:30,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中标人的样品由各投标人自行取回,中标人的样品由金华市第五医院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所有中标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金华市第五医院拿回样品。

3)标识牌及室外导视系统的安装辅材,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4)本次询价,设计费、安装费等费用含在总费用中,不单独列出。请投标人自行斟酌。

 

五、招标要求

()材质工艺要求:

1、材质要求:详见清单(医院另有要求的在同等价位下必须优先满足要求);

2、部分标识标牌工艺要求:氟碳烤漆;图文信息采用高品质油墨丝网印刷。

颜色要求:使用医院标识基本色。

()工期和质保期要求:

1、交货及完工时间:在合同签订后7天将所有标识牌交货完毕并安装到位、验收合格。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条件填报交货时间。无故延期交货,供货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2、质保期:所有产品须提供至少2年的质保期(若投标产品或投标方另有超过2年的质保期的规定或承诺,按其规定或承诺执行)。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中标单位免费负责维修、调换。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医院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中标人在所有标识牌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后,书面通知金华市第五医院报验。

2、验收:由金华市第五医院组织双方验收。

()包装及运输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保险措施。

2、中标人必须将所有货物直接免费送至金华市第五医院指定的地点。如在运输、搬运、安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金华市第五医院有权不签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全部到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合同总款的90%,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无大质量问题10天内付清。

 

                                                                                                    

金华市第五医院

201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