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五医院四病区ICU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对金华市第五医院四病区ICU改造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有从事对应行业准入资格、相关资质证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2)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点:晟元大厦4楼金华市第五医院信息后勤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13735762345               

联系人:高老师

报名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联系人电话号码、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

三、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四病区ICU改造项目

四、项目相关内容:

4.1承包方到现场实地勘察后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甲方(院方)再委托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经医院会议讨论并审核确认。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施工方案的,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如承包方没有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施工结果与甲方要求不相符的,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最高限价:15万元。

4.3工期:现场实地勘察后投标单位在标书中拟定最短工期实地勘察产生的费用自理

4.4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4.5工期保证金方面: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由于乙方(承包方)原因达不到本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延误1天每天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以上时,院方有权中止合同。

4.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现场,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4.7工程实施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208号。

4.8中标方应保障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标方作为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因乙方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

4.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通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 年 

4.10.1投中标下浮率:     %,(下浮率范围2%(含)至10%(含))。

4.10.2付款方式:本合同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

第一期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控制价款的70%

第二期款:经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后,付至实得竣工结算总价98.5%

第三期款:实得竣工结算总价1.5%年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付清。

4.10.3施工单位实得竣工结算总价:工程结算审核单位为甲方已聘请的年度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实得竣工结算总价包含设计费,在工程造价审定单 备注 上注明:实得竣工结算总价=审定价(结算审核总价)×(1-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

如实得竣工结算总价超过合同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的,按合同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结算;如实得竣工结算总价低于合同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的,按实得竣工结算总价结算。

4.10.4竣工价款的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按如下规定执行:

1)执行2018版的《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现行相关定额和规定。此项目的设计由中标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此项目的设计费为5000元,超出部分由中标方自理。

2)相关取费按下列原则计算,执行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管理费与利润按中值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按中值取费计算,规费、税金按规定计算,人工、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金华市信息价计算,无价材料价格按建设方签证价结算。

3)工程量方面: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并经询价人签字盖章确认。

如有最新版的定额、工程量规定,按最新版的定额、工程量规定执行。

4.11询价过程中,询价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询价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提交材料(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另单独做报价单加盖单位红章:

1、资格文件包括(按顺序):并逐页盖红章

投标项目名称及具体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见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金华市第五医院: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院组织的询价事宜,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谈判金华市第五医院四病区ICU改造项目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日期:

2.公司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编:注:请携带投标资料参加询价会议。(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签到的单位作废标处理)

                                                    金华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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